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职能职责:负责管理所属地质事业单位和所属干部职工队伍,履行市地质矿产集团出资人及监管职责。组织承担区域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水文地质调查、工程地质调查,物、化、遥感地质调查以及工程地质勘查等地质工作,组织承担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与防治工作,地质科学技术研究与推广,拓展地质工作服务领域,地质工作技术质量指导,地质工作安全监督和检查等工作。所属8个单位承担区域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工作,物、化、遥感地质调查以及工程地质勘查等地质工作,承担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与防治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设立于1999年4月,为市级正厅级事业单位,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内设11个职能处室,分别是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地质矿产处、地质环境处、规划发展处、科技信息处、财务处、安全保卫处、组织人事处、纪检审计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下属8个二级地质单位,分别是107地质队、136地质队、205地质队、208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607地质队、川东南地质大队、南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重庆市地矿测试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67,06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46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39,625.3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920万元,其他收入6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195.6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7,680.6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67,069.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46.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43.7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4,168.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10.0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192.6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784.0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411.5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6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64.2万元,比2021年增加7,68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64.28万元,比2021年增加5,890.28万元,主要原因是136地质队预算管理级次调整到我局,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增加和人员岗位自然晋升。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409.92万元,比2021年增加1,790.35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地质矿产勘查事业单位所办企业集中监管后,解决事业单位历史问题和地质矿产勘查发展工作专项,主要用于地质矿产勘查科技创新、应急救灾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1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比2021年减少18.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尚未结束,未发生因公出国费用;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21年减少5.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按政策要求尽可能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1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58.66万元,比上年增加16.4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在编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23.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2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409.9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7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新星,联系方式:023-67885635